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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县轩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原县文轩小区二期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公告
附件

2018120日,涿鹿县轩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阳原县文轩小区二期售楼处会议室,由张家口智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涿鹿县轩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原县文轩小区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涿鹿县轩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张家口中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阳原县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张家口市亚柯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张家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评单位)、张家口百信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共10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张家口市阳原县环境保护分局的代表作为列席人员参加了验收会议。
    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项目各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重点对项目周围环境和配套环保设施使用情况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形成验收专家组意见,并原则同意项目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说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阳原县文轩小区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涿鹿县轩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批复文号:阳环评(2015-018)
     建设地点:张家口阳原县西城镇三中东、昌平街(现育才街)南侧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内容包括2栋高层住宅楼7#8#2栋多层住宅楼5#6#4栋商业楼2#3#4#5#主体工程及雨污水管道、化粪池等环保配套设施。商业楼暂未进行招商,商铺未入驻,商业入须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手续,并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下一步建设。此次环保验收不包括此部分内容,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20181
26-2018227),公众可以在张家口智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书面的形式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涿鹿县轩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经理

联系地址:阳原县西城镇阳原县文轩小区二期售楼处

联系电话:13903139396     
     
涿鹿县轩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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